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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为数字经济护航

2020-11-26 20:28:14浏览:97评论:0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核心摘要: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既是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需要,也关系数字经济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付费追剧,直播间下单,在线购买家政服务……近年来,网络交易形态日益丰富,为消费者带来极大便利,也催生数字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一组数据引人瞩目: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4亿,占全球网民的1/5;网络零售用户规模达7.49亿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既是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需要,也关系数字经济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

付费追剧,直播间下单,在线购买家政服务……近年来,网络交易形态日益丰富,为消费者带来极大便利,也催生数字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

一组数据引人瞩目: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4亿,占全球网民的1/5;网络零售用户规模达7.49亿,已连续7年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8.05亿,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连续3年居全球首位……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数字经济潜能无限,力量正在彰显。

以智能终端为载体,各类软件将社会经济活动投映到“云”端。比如,扶贫产品从田间地头“飞入”千家万户,助力百姓美好生活。今年以来,从推动农产品上行、带动消费回流,到促进服务业创新,线上交易对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网购所蕴藏的经济活力和韧性,也吸引着全球目光。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直播间林立成为展区现场一大亮点。各国参展商纷纷加入直播带货,以网络交易为杠杆,撬动中国内需市场释放巨大潜力,也为全球经济复苏注入动能。

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也伴生着一些新的问题。以直播电商为例,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担心商品质量没有保障”和“担心售后问题”是消费者两大主要顾虑。在网络空间,消费信息纷繁芜杂、严重超载,成为新的“信息污染”;流量造假、夸大宣传、自动续费等“消费陷阱”误导消费行为,损害用户利益;刷单、刷评、强迫商家在平台间“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挑战商业规则,制约电商平台的良性发展。

伴随网络交易范围扩大、交易场景和品类增多,交易背后的创意设计、生产运营、售后保障等各环节也亟待规范。当生鲜食品、医药用品、科技产品等进入网络交易空间,网络交易监管就不仅限于市场监管范畴,还与食品安全、药品监督、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管理领域出现交叉。另一方面,在互联网深度融入社会经济生活的今天,网络生态也折射着一个社会的营商环境质量、诚信建设水平和商业文明程度,加强网络交易治理十分必要。

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才能让网络交易行稳致远。近年来,适应网络消费新趋势、新特点,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网络交易法治保障不断完善,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经济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不久前公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网络社交、直播带货、自动续费等纳入监管范畴,体现了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与此同时,针对传统监管手段下违法行为发现难、取证难、定性难等问题,北京、浙江等一些地方建立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监测平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应用于市场监管前沿领域,在线实现风险筛查、取证存证、线索移交、信用管理等多种功能。以科技手段赋能监管创新,才能与时俱进强化网络交易监管。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既是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需要,也关系数字经济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新形势下,进一步明确平台、经营者和监管部门等各方责任,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打造清朗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才能持续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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