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国家、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成都市政府采购指标蝉联全国第四、全省第一,被评为先进指标,这是成都市此次18个参评指标中的最佳成绩之一。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财政局聚焦市委市政府打造稳定公平可及营商环境的战略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北京、深圳、杭州等城市,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从3.0向4.0升级,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满意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积极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提升、再优化。
一、把握“放”的准度,在减负的同时明责,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和稳定性。在精简证明材料、取消投标(响应)保证金、鼓励减免履约保证金等政策的基础上,坚持还权于采购人,提升各方参与主体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出台《成都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集中采购管理、改进政府采购代理机制等9个方面共21项改革措施,推动市、区(市)县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共同构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二是加强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成都市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检查,督促采购人建立健全在岗监督、离岗审查和项目责任追溯制度,发挥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和内设机构协同监督作用,切实规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在2020年试点的基础上,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明确采购意向公开适用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渠道以及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市场主体提前掌握政府采购市场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强化社会监督。
二、把握“管”的维度,在公平的前提下优化治理,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和公平性。在实行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管理、清除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做法、推进诚信评价、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等措施的基础上,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一是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组织成都市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督促对清理核查出的涉及4个区(市)县4个项目违规设库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坚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二是切实强化监督管理。出台完善监督管理机制10项具体举措,通过加大抽查检查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建立重点监督名单等方式,切实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执行力。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升级完善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功能,加强成都市分散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监管,实现分散采购项目开评标现场远程监控,新增预警预判、风险提示、敏感词筛查等环节,运用信息技术强化对各方参与主体的动态监督和管理。
三、把握“服”的温度,在政策落实中优化服务,提升营商环境政策的国际化和可及性。在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政府采购活动网上运行、优化交易执行系统的基础上,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协同合作,拓展营商环境建设的开放度和包容性。一是推进电子化交易。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项目所有采购方式全覆盖、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动实现与德阳、眉山、资阳等地交易信息共享、异地远程评审。升级优化电子卖场功能,拓展电子商城采购品目,在电子卖场交易系统增加反向竞价功能,为采购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通过系统弹窗提示、提醒预警等方式,督促采购人加强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1年第一季度,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46.83亿元,占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92.33%。三是优化融资服务。深入推进落实“蓉采贷”政策,开展合作银行调研座谈,协调解决银企合作存在的困难,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仅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信用融资。2021年1至5月,成都市共向81家(次)中小企业授信2.96亿元,放款1.43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