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
青岛市中心支行五部门
联合出台
《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
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
《通知》旨在通过加大对供应链金融的政策支持,规范盘活中小微企业持有的核心企业应付账款和商业汇票,加速核心企业信用释放,更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对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通知》规定对平台内应收账款确权金额全省前10名和同比增速全省前10名的产业链核心企业,按照应收账款确权融资金额的0.05%给予市级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100万元。
在推动应付账款票据化方面,对商业汇票签发量全省前10名和同比增速全省前10名且现金支付比例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的产业链核心企业,按照签发增长量的0.1%给予市级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200万元。
对供应链票据年度签发量排名前20的企业,市级按照签发增长量的0.2%给予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300万元。
《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围绕供应链建立信息平台,与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对接。对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且直接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我市平台,市级最高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