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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挂靠和《车辆挂靠协议》示范文本

2024-09-16 08:50:22浏览:454评论:0来源:法律教练   
核心摘要:在当前的物流运输市场,物流车辆挂靠极为普遍,分享《车辆挂靠协议》范本之前,我们先搞清楚如下问题。一、什么是车辆挂靠所谓车辆挂靠,是指为了交通运输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实际车主(个体户、自然人)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公司(运输公司、企业法人)名下,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公司
 在当前的物流运输市场,物流车辆挂靠极为普遍,分享《车辆挂靠协议》范本之前,我们先搞清楚如下问题。

一、什么是车辆挂靠

所谓车辆挂靠,是指为了交通运输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实际车主(个体户、自然人)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公司(运输公司、企业法人)名下,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公司支付一定的挂靠管理费用。

二、为什么搞车辆挂靠

车辆挂靠之所以普遍存在,一是法律和政策的原因,想搞运输,必须依法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证条件苛刻又麻烦,就催生了挂靠;二是服务和需求方面的原因,挂靠公司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如保险、年检、维修等,能够帮助挂靠者节省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减少了挂靠者的操作成本和时间成本。

三、车辆挂靠是否合法

车辆挂靠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为了规避行政法规,方便使用营运资质,而打了擦边球。不能说完全合法,但一般认为也不违法。这种行为,实际是将“借用运输资质”的违法行为,通过“挂靠登记”,进行了合规化的操作。

四、车辆挂靠协议是否有效

车辆挂靠合同,司法实务主流观点认为有效。也有少数案例认为无效,认为无效的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规定,从事货运经营,应具备一定条件并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且车辆营运证是禁止转让和出租,但道路运输公司允许他人挂靠,是一种变相转让、出租的行为,因此运输车辆的挂靠行为违反了强制性行政法规,应当属于无效合同。法律教练认为车辆挂靠合同有效,理由:一是车辆挂靠,并不是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不能将挂靠解释为转让或出租;二是《道路运输条例》的强制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规定,而属于管理性强制规定,即使违反了该条例,也不应判定车辆挂靠合同无效;三是车辆挂靠在物流市场上大量存在,从保护交易秩序、市场经济秩序的角度出发,应判决车辆挂靠合同有效;四是《民法典》第1211条,直接使用了挂靠等词汇,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说明立法层面对“挂靠”这种经营行为是默许的。

五、研究挂靠协议效力有什么意义

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对于被挂靠的运输公司,如果合同无效,则收取的挂靠费,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比如,挂靠者出了交通事故,挂靠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后,无法依据挂靠协议向挂靠者追偿。

六、车辆挂靠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有:一是解除挂靠合同的纠纷;二、车辆归属纠纷;三、车辆扣留纠纷;四、追偿纠纷;五、劳动关系认定及工伤责任纠纷。

七、如何解除挂靠协议

挂靠公司一般以挂靠者不支付挂靠费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这种纯金钱债务纠纷,法院一般尽量维持合同有效的立场出发,一般判决不予解除。这类纠纷更多的是挂靠者起诉要求解除,对于挂靠者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法院可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条件是否成就;对于挂靠者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法院应当依法审查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是最为常见的申请合同解除事由。在货运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中,挂靠方的合同目的是通过挂靠使车辆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以实现其合法经营运输的目的。如果确实无法实现挂靠者的合同目的,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对于可能发生的该类纠纷,由于法定解除的条件比较难以认定,弹性较大,裁量权掌握在法官手中,建议在签订挂靠合同时,双方应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比如挂靠者可以约定:一、合同签订后多久未按约办理营运证可以单方面解除;二、挂靠公司扣留车辆或营运牌照多久可以单方解除;三、挂靠公司擅自出卖、过户挂靠车辆等情形;而挂靠公司可以约定:多久未付挂靠服务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约定了解除情形,当这些情形出现时,便可以更加容易解除合同。

八、如何判定车辆归属

涉案车辆多由挂靠方出资购买,但为挂靠目的登记于被挂靠方名下,有的被挂靠方还垫资一部分,等于是双方共同购买,因此,车辆权属争议也经常发生。发生纠纷后挂靠方虽要求确认车辆归其所有,但往往无法提供购买或付款凭据,甚至购车凭据上记载的购车人为被挂靠方。被挂靠方则以车辆登记或合同记载为由主张车辆所有权或返还垫资款。司法实践中,对于采取“登记”“出资”还是“占用”等标准认定车辆所有权归属,以及垫资款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存在争议。这就要求挂靠方必须通过挂靠协议,明确车辆归属,明确车辆购买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的原件由自己保管;如果是从挂靠公司付款,在转账给挂靠公司时,备注好委托购车款。待挂靠公司耍赖时,才能拿出有力的证据。

九、甲方如何合法扣留挂靠车辆

车辆挂靠合同经常约定,在挂靠方逾期支付相关费用时,被挂靠方有权扣留车辆、号牌、证件等。挂靠方违约时,被挂靠方依约实施扣留行为,并要求挂靠方支付车辆保管费用。当车辆被挂靠公司扣留时,挂靠者第一时间想到报警,但公安机关看了挂靠合同,发现合同约定了扣留情形,往往认定该扣留行为系因经济纠纷引起,不予处理。因此,如果站在挂靠公司的立场上,为了管控挂靠者,一定要明确约定哪些情形可以扣留车辆、号牌和证件,当符合这些约定情形时,便可以大胆扣留车辆、号牌和证件。为防止公安机关干预,甚至可以在扣留前先报警报备,再扣留。这是一种很好的管控措施。对于挂靠者而言,是相反的,在签订挂靠合同时,应争取删除扣留条款。这就看双方谈判时的博弈了。

十、甲方如何向乙方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1211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他人损失,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的限额内赔偿,超出保险金额的部分,由挂靠的公司、挂靠人赔偿。同时,民法典规定了,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挂靠公司往往不服气,自身只收个管理费,甚至连管理费也没收,纯粹是形式挂靠,认为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全部由挂靠者(实际肇事者)承担。不服气是没有用的,因此,在挂靠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追偿相关条款。自己承担责任之后,依据挂靠合同向挂靠者追偿。可以约定追偿的情形,还有其他一些,将来在发布的挂靠协议范本中再详细描述。

十一、甲方如何规避劳动关系及工伤责任

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一般应依据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综合判断,不应随意扩大劳动关系的认定范围。车辆挂靠关系中,一般不能认定挂靠者及其聘用的人员与被挂靠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了解决工伤保险待遇问题,法院一般会认定被挂靠公司为挂靠者聘用的人员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样做,既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对规范挂靠公司经营行为及用工行为起到了引导作用,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车辆挂靠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被挂靠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挂靠方): 

身份证号码: 

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友好协商,就车辆挂靠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挂靠车辆1、车辆的类型:    2、车辆的品牌型号: 3、车辆识别代码:4、发动机号:    5、车牌号:    

第二条 挂靠期限1、乙方车辆挂靠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2、挂靠期满后,经过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继续挂靠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协议。

第三条 挂靠费用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按照每月  0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挂靠费用,总计挂靠费用人民币0元。2、乙方车辆挂靠期间产生的税费、维修费、维护保养费、燃油费、通行费、保险费、牌照相关费用、季检费、年检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车辆维修、保养、报检均由乙方负责,逾期缴纳相关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如需甲方代办相关事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甲方有权拒绝代办,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4、乙方确保车辆依法合规安全上路,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挂靠权责1、乙方车辆以甲方名义进行登记,是为了便于运营之目的,在甲方登记后的车辆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仍然归乙方所有,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车辆购买凭证原件由乙方负责保管,留存一份复印件由甲方保管。2、乙方车辆挂靠手续及上路运营资质等,由乙方办理,所产生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特别约定(一)乙方用工责任及追偿1、为避免歧义,双方一致认可:本挂靠协议并非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并不存在劳务关系,更不存在劳动关系。2、乙方如需聘用人员,应由乙方与所聘人员签署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并由乙方依法为其聘用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等,乙方应将其人员聘用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并将乙方聘用人员信息、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等报甲方备案。3、乙方聘用人员发生工伤、工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裁判文书载明甲方承担上述工伤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乙方应无条件主动赔偿甲方的损失。(二)乙方交通事故责任及追偿1、乙方车辆挂靠甲方后,车辆由乙方自行运营和管理,在挂靠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罚款、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个人负责,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个人承担;乙方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对本车、车上人员、车上物品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经济支出;乙方车辆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2、乙方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并将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保险不能覆盖的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车辆在挂靠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报警并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处理事故相关事宜,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如交警认定或法院判决甲方承担上述交通事故责任,甲方承担责任或垫付费用之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乙方应无条件主动赔偿甲方的损失。(三)乙方承揽业务责任及追偿1、挂靠期间,乙方承揽运输业务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与甲方无关。2、挂靠期间,乙方为承揽业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属于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3、挂靠期间,乙方需要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署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协议,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四)本条款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本条款具有独立性,本协议的效力认定不影响本条款的有效性,即任何情况下,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上述用工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及业务承揽责任,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上述责任转嫁给甲方。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车辆上户登记;2、挂靠期间,乙方发生交通事故的,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等事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本协议约定了挂靠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挂靠费用。4、挂靠期间,甲方不得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挂靠期间,乙方车辆必须具备良好的车辆技术状况,按时检测和年检,做到证照齐全,备齐随车消防器材,确保营运安全,在执行运输任务时,乙方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车辆的从业资格方能驾车,并遵守各项交通法规。2、挂靠期间,乙方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由乙方承担;3、挂靠期间,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行承担责任;4、挂靠期间,若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账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剩余的金额,在乙方不欠甲方有关费用的前提下退还乙方。(三)违约责任1、挂靠期间,乙方保证不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声誉,如裁判机关判定甲方承担上述用工责任、工伤责任、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仅应主动赔偿甲方的各项损失,每发生一次,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整。2、挂靠期间,如甲方替乙方垫付了有关费用,或承担了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乙方应及时主动向甲方偿还或赔偿。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仍不偿还或赔偿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扣留乙方车辆、车牌、资质、证件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直至乙方清偿完毕。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捺印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第一页签约主体后面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以下无正文,为签署栏,签署同时加盖骑缝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捺印)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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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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