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英杰表示,跨境电商业务一直是社会公众非常关注海关业务,新一轮的便利化措施中也提出支持海外仓建设,完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
党英杰表示,一直以来,海关总署秉持“包容、审慎、创新、协同”的监管理念,积极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创新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出口、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等监管模式,打造全国统一的监管信息化平台,进行交易、支付、物流信息比对,实施清单申报核放、出口简化申报、创新退货监管等便利化监管措施,实现全程信息化监管。同时,向世界海关组织WCO提出并推动通过《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为世界海关跨境电商监管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党英杰表示,2020年以来,海关积极回应企业需求,为了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的问题,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全力支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卖全球”;在北京等22个直属海关开展了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并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将跨境电商监管创新成果从B2C推广到B2B领域,助力企业更好的开拓国际市场。
党英杰表示,下一步,海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继续做好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工作,优化跨境电商的监管与服务,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推进跨境电商规范健康持续发展。